相關辦法
[育達首頁] [站內搜尋] [聯絡資訊] [相關下載] [交流園地] [常見問題] [線上服務] [網路資源] [教務相簿] [網站導覽] [業務標準作業流程][English version]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 四技 二技 研究所 熱情招生中  |  教學資源網頁成立(內含全校專業教室埸所簡介)

 教務處首頁
教務長室
綜合教務組
課務組
註冊組
招生事務中心
教學資源中心

教學資源中心業務職掌 / 教學設備 / 專業教室 / 相關辦法 / 表格下載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獎助專任教師改進教學辦法

93.06.23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七次校評會通過

第一條  為提高教學品質,充實教學內容,鼓勵教師從事改進教學之電子化、創新教學方式、教材及參考資料之製作與研究,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之獎助所需經費,由教育部獎補助款「獎助教師」項下「改進教學」

科目經費支應。

第三條  本辦法獎助內容包括:

一、教學創新類對於課程制定、教學方法等方面有創見,確實能提高教學成效之作為與研究者。

二、教材編製類對於教材編製、教具製作與參考資料之製作等改進教學相關者。

三、教學電子化類-對於教師建置個人教學支援平台(網站)者;該教學支援平台(網站)應建置之基本項目如下:

        () 個人學/經歷簡介

   () 研究領域與學術著作

   () 教授課程

   () 課堂講義與作業

   () 問題反應與回覆區

   () 學生線上交作業功能

   () 網站首頁必須註明「經費來源-九十二學年度教育部整體發展經費獎補助款經常門經費-獎助教師改進教學經費」字樣。

四、其他有關改進教學相關事項。

第四條      申請辦法與獎助金額:

一、  依本法規定申請獎助金者,應填具申請表如附件一(一式一份),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二、  申請案經教務處初審,再送校教評會審核通過後,報請校長核定,並通知撥發獎助金。

三、  每一獎助申請案獎助金額最高為新台幣30,000元為原則。

四、  獲得獎助之申請案,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計畫或是轉任他校時,應將獎助款未支用之結餘繳回。

第五條      獎助作品著作權為作者所有,但作者需繳交作品備份三份以便於公開展示與參加各類教學媒體競賽。

第六條      獲得本辦法獎助之成果,不得重複再申請校內其他獎助,受學校他項獎助之作品亦不得送本辦法獎助。

第七條      本辦法經校教評會審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TOP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教務處教學設備借用要點 

中華民國930310日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40608日九十三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修正

中華民國960124日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委員會修正

 

一、為提供本校全體教職員生借用教學設備,特訂定育達商業技術學院教務處教學設備借用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之對象為本校教職員生,凡本校教職員生均得依本要點之規定,借用教務處教學設備管理單位之教學設備。

三、借用者應憑證辦理教學設備借用,其規定如下:

(一)        教職員憑服務證辦理,免押證件。

(二)        學生憑學生證辦理,須押學生證。

(三)        非正式編制人員依身份別出示相關證明文件辦理,免押證件。

(四)        推廣學分班學生憑學員證辦理,須押學員證。

四、借用者須依身份別出示相關證件並填寫教學設備借用單或經設備借用資訊系統登入借用,若未完成借用程序,而將教學設備攜出者,送請相關單位議處。

五、教學設備借用期限規定如下:

(一)        教學設備借用期限皆以一日(上班時間)為原則,借用之教學設備皆須當日歸還,若須配合第十節(第A節)課程需要,得於次日第一節上課前歸還,但須於辦理教學設備借用時先行告知教務處教學設備管理單位,並於備註欄註明。

(二)        若需長期借用(一日以上)教學設備,須經單位主管同意後,填具「教學設備長期借用申請單」。

(三)        所借教學設備應如期歸還,歸還日如遇假日則順延。逾時歸還者取消其本學期借用權。

(四)        逾時超過二天未能歸還者取消其本學期借用權,若借用的教學設備損壞或遺失須照價賠償。

六、教學設備預借規定如下:

預借者於預借時間逾時十分鐘未到者,除不保留借用之教學設備外,並取消其本學期預借權。

七、原被取消借用權或預借權者可由下列方案選擇其一以恢復借用權或預借權:

(一)        提出個人改善方案,經單位主管核閱後,送教務處教學設備管理單位備查。

(二)        清潔指派之環境區域,視其逾時時數及嚴重性,彈性排定清潔間數。

(三)        借用者如因特殊狀況無法按時歸還或借用預借之教學設備時,事後可持證明至教務處教學設備管理單位,經審查無誤後,得免停權處理。

八、借出之教學設備(含配件),應妥善保管,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九、如因特別需要,教務處教學設備管理單位得於借用期間內通知借用者歸還教學設備或通知取消其預借之教學設備。

十、借用者所借之教學設備應於離校前悉數歸還,始能完成離校手續。

 

TOP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專業教室使用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921001日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40608日九十三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修正

中華民國960124日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委員會修正

 

第 一 條                目的:

為有效管理本校專業教室,充分運用教學資源、避免浪費,特訂定本辦法。

第 二 條                適用範圍:

專業教室之使用、借用、教室內設備之保管、維護及教室清潔維護事項適用本辦法之規定。

各學術單位為管理所屬專業教室,得另訂管理規則管理之。

第 三 條                定義:

本辦法所稱專業教室,係指除學生事務處、資訊圖書處與廣亞藝術中心管理之通用教室或電腦教室外,各學術單位為搭配專業課程或特殊教學目的,所建置之電腦設備、器材及教材等教學場所。

第 四 條                教室借用:

校內單位或師生人員借用專業教室,除課務組排定課程之時段由各該授課班級使用外,空堂時段應開放校內單位或師生借用,但借用之目的以教學或公務使用為原則,以達增進教學資源充分運用與資源分享之目的。

專業教室借用得直接洽詢各主管學術單位,辦理借用手續。

第 五 條                教學資源資訊站之建置與資訊:

本校教學資源資訊站,由教務處教學設備管理單位建置管理,負責辦理各專業教室軟硬設備清單與容納人數等相關資訊之揭示。

第 六 條                使用順序:

專業教室使用之優先順序如下:

課務組正式排課之班級。

主管學術單位。

其他學術單位。

本校其他單位。

校外單位。

第 七 條                使用管制與評核:

專業教室使用前後,各學術主管單位應於學期間應填寫專業教室使用記錄表,於學期末填寫專業教室使用率統計表,該表於學期末由教務處教學設備管理單位彙整,並提出專業教室使用狀況報告書(使用成效報告與建議),正本簽陳校長核閱,副本簽送各學術主管單位存參。

專業教室使用記錄表與專業教室使用率統計表,為求格式一致,統一委由教務處教學設備管理單位設計規劃,並分送各學術單位使用填寫。

專業教室除清潔、整理、維修等需要短暫進入教室外,若未經申請借用而擅自進入使用教室者或從事目的以外之使用者,經察覺被告知後,除責令立即撤離教室外,校內人員應由主管學術單位自行處置或提報權責單位議處,校外人士交由校警或當地警局處理。

第 八 條                教室設備管理與清潔維護:

各專業教室應設置負責管理人員,人選由各學術單位主管選派,負責有關該專業教室之設備使用協助與管理事項。

各專業教室應設置設備維護人員,人選由各學術單位主管選派,但該名人員得由前項人員兼任之,負責教室之開關與教學設備、場所之日常清潔維護事項。

專業教室外應設置管理人員與維護人員姓名與校內聯絡電話標示牌,方便使用人員相關問題之諮詢。

第 九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TOP

 

育達證券虛擬交易所網路系統使用暨收費規定

一、教務處 教學資源中心(本中心),為加強財金系國際金控中心「證券虛擬交易所」網路系統使用效率,與跨校際及產業機構之資源分享,特訂定育達證券虛擬交易所使用暨收費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

二、本校之「證券虛擬交易所」系統,購置於財金系「國際金控教育中心」內,管理執行單位(帳號申請單位)為本中心。

三、育達證券虛擬交易所使用對象共分為以下三類:

(一)甲類-育達商業技術學院全校師生。

(二)乙類-簽訂具體合作契約、備忘錄等相關書面文件之育達策略聯盟夥伴、產學合作夥伴等,包含企業、機關及學校單位等。

(三)丙類-未具備以上兩項身分者。

四、本規定依據申請使用對象不同,共分為以下三種收費標準(申請與繳費併同):

(一)甲類-凡為本校師生免費申請使用,但由於育達證券虛擬交易為群組式競賽方式進行,因此必須由授課教師擔任群組管理者統一申請帳號,目前不開放學生單獨申請。

(二)乙類-每一個帳號,採六個月(學校單位為一學期)預繳方式,每一次收費新台幣三百元,收費方式採團體統一繳付,並向本校出納組繳付,開立繳付收據;本項使用申請時,請附上合作事實之書面資料影本一份。

(三)丙類-每一個帳號,採六個月(學校單位為一學期)預繳方式,每一次收費新台幣六百元,收費方式採團體統一繳付,並向本校出納組繳付,開立繳付收據。

五、育達證券虛擬交易所申請/繳費相關事項如下:

(一)申請流程步驟 1.網路下載申請表(教學資源中心網頁)->2.填寫使用人數與競賽規則(申請者)->3.申請帳號使用( 教學資源中心)->4.繳費(出納組)->5.送交或傳真繳付單據影本( 教學資源中心)->6.帳號生效

(二)乙、丙類請依據前項申請繳費流程辦理,甲類對象依據前項流程123項步驟辦理。

六、相關聯絡資訊:

育達證券虛擬交易所 網址:http://vexch.ydu.edu.tw

教學資源中心網頁(表格下載)網址: http://w3.ydu.edu.tw/acad/erlc/erlc_table.htm

教務處 教學資源中心 TEL037-651188 ex 150115031500 

申請表及劃撥單據請傳真到Fax037-652247

總務處 出納組  TEL037-651188 ex 3501 

郵局劃撥戶名/帳號:戶名-育達商業技術學院     帳號- 22490181

 TOP

教務處首頁
回各組首頁

教務處首頁 ] 回各組首頁 ]


教務處分機1001 綜合教務組分機1401 課務組分機1101 註冊組分機1201 招生事務中心分機1301 教學資源中心分機1501
地址:361苗栗縣造橋鄉談文村學府路168號 電話:037-651188 傳真:037-651608 電子郵件:acad@ydu.edu.tw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版權所有 Copyright ﹫2004 Yu Da College of Business.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次更新:2008年04月12日